2000吨/年甲基丙烯腈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日期:2023.11.17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7-81928373

电子邮箱:zhangweigy@cwcec.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1019号长城科技园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六、环评征求意见稿与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与公众参与调查表格下载链接:

甲基丙烯腈中试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

甲基丙烯腈中试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